壹、緣起
「臺灣客家文學」是生活在臺灣的客家人所創造的文學,其中包含了三大類:第一類是臺灣客家民間文學;包括民間故事、傳說、口傳故事、諺語、師傅話、劇本、山歌等。多數是經由臺灣生活及環境等因素,經過不斷地「改寫」,而保留下來。第二類是臺灣客家漢語文言文學。不過,清治時代宦遊文人及本土文人的漢語文言文學,只是科舉應制之副產品,普遍缺乏時代性、社會姓。第三類是臺灣客家新文學。受到西方文學思想的引響,臺灣新文學是臺灣文學的改革運動,也是臺灣文化、社會、政治改革運動的一環。就臺灣新文學史而言,客籍作家的傑出表現,是八0年代「臺灣客家文學」崛起的主因。不過,它有客家人定位、語言、文學觀差異的認知紛爭,大約又經歷三十年的沉澱,才大致釐清,最能代表臺灣客家的臺灣客家文學,應該是在不失「臺灣性」的前提下最能代表、表現「客家性」的作品。因此,雖不必排斥賴和、呂赫若等福佬客為臺灣客家作家,也不必排斥新住民或馬華等地的中國客家僑居、移居臺灣的客籍作家,為客家文學的一分子。但臺灣客家文學的「範式」,還是宜舉臺灣性、客家性兼具的作家及作品,較為恰適。因此,龍瑛宗的短篇、吳濁流的《亞細亞的孤兒》鍾理和的《笠山農場》、鍾肇政的《臺灣人三部曲》、李喬的《寒夜三部曲》、杜潘芳格的詩作,不僅是臺灣客家文學的入門書,也是「經典」。
本次活動將與國立臺灣文學館合作「臺灣文學行動博物館」苗栗區巡展計畫,除了介紹臺灣文學作家、客家文學作家及作品之外,並通過1分鐘微電影徵件活動,加強本次展覽的富豐性。透過新型態的網路行銷活動,加強與年輕人的互動,讓活動於新媒體中發酵,吸引更多人參與。
貳、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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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館合作模式:透過此次與國立臺灣文學館合作計劃,增加與不同領域之展覽館合作模式,加強客家文化館之內涵及資源,並透過跨館合作,深化客家文化,融合不同文化,除保留傳統客家文化之外,同時也不斷創造新興客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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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臺灣客家文學:透過此次合作計劃,以認識臺灣文學為出發點帶入客家文學,讓民眾了解客家文學於臺灣文學發展中佔有重要的位置,並強調推廣及保留母語的重要性,語言及文字的傳承為文化保存的重要環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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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網路資源,提升宣傳效果:透過社會大眾及學生創新思維,以拍攝影片創作方式,提供本活動利用網路資源作為宣導之用。除增進社會大眾及學生接觸客家文學,同時希望引發更多人投入客家文化創意的發想與創作,讓更多人了解客家文學的內函。
參、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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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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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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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國立臺灣文學館
肆、辦理時間
徵件期間:107年5月18日至6月18日。
伍、活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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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年滿13歲以上,並設有Facebook個人帳號或粉絲專頁者,完成指定任務並經審查影片內容符合規定者,均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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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指定內容及要素:
(1)進行「臺灣客家文化館」及「臺灣文學行動博物館」之空間取景,結合客家及臺灣文學作品、作者等內容,發揮創意,將客家文學介紹給大眾。
(2)影片中需於出現要素:
A.分享臺灣文學館行動博物館內之客家文學展示內容及書籍,以自己的母語(中、客、閩、原住民語等皆可)唸一段文章、詩詞等文學作品。請於影片中或公開說明中敘明出處、作者等。
B.臺灣客家文化館及臺灣文學行動博物館場景。
C.影片長度以不超過1分鐘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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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完成之影片上傳至個人FB,並將該影片貼文之隱私設定為公開。於活動期間內,個人臉書公開播放,包含指定的內容要素,並Hashtag(#)「國立臺灣文學館」、「臺灣客家文化館」、「客家文學的內在世界」。
範例如下:
#國立臺灣文學館
#臺灣客家文化館
#客家文學的內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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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小組將對投稿內容審核是否符合活動指定任務,每日將前一日合格影片之連結,依據投稿順序上傳至官網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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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比方式:
(1) 優選獎:由評選委員選出具本活動精神與主辦單位特色之作品1位。
(2) 佳作獎:由評選委員選出具本活動精神與主辦單位特色之作品5位。
(3)人氣獎:影片刊登於官方FB,設定公開,請親友幫忙踴躍按"讚"分享,"讚"數最多之前5名得獎。統計至107年6月18日24:00,如參賽者按讚數相同,名次並列,獎金由得票數相同者均分相關名次之獎金合計金額。
(4)參加獎:於參加徵件之影片FB中留言,按讚公開分享並TAG 2位朋友即可參加抽獎,以電腦亂數抽出20名,可獲得精美禮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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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優選獎 共1名 每名獎金3萬元及獎狀。
佳作獎 共5名 每名獎金6千元及獎狀。
人氣獎 共5名 每名獎金2千元及獎狀。
參加獎 共20名 每名精美禮品1份。
本單位將於107年6月25日(週一)於官網及FB粉絲頁公布得獎名單,公布次日即可開始領獎,獲獎若有重複,獲獎者需擇一領取,107年8月31日(週五)為最後領獎日期,未於限內完成領獎視同放棄領取獎金及獎品。
陸、注意事項:
- 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外聯繫以本活動成立之活動小組為準。於活動進行中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 凡於活動期間內,完成影片上傳FB,符合影片指定內容及要素,並將影片連結、臉書名稱及報名表回傳至活動信箱或線上報名,即自動具備參賽資格。
- 為確保公平性,若同一個人Facebook帳號或粉絲專頁有1支以上投稿影件,主辦單位將只保留得票數較多之影片,其餘影片不具參賽資格,由後續名次向前遞補。
- 投稿影片應以彰顯臺灣文學、客家文學、配合政府施政及提昇政府形象為原則,本單位保留參賽影片內容審核權利,並請參賽者注意影片內容不得涉及以下情形,若有以下情形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1) 涉及吸菸、飲酒、裸露或遊戲畫面,或與菸草、酒精、遊戲類商品或其他商品廣宣結合。
(2) 煽惑煽惑他人犯罪或違反法令。
(3) 傷害兒童身體健康。
(4) 涉入政黨活動。
(5) 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6) 其他違反法令或與公益彩券發行目的不符合之內容。
- 參賽影片如有使用他人肖像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參賽者應自行取得權利人同意,若參賽過程有第三人提出權利主張,本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於得獎後有第三人提出權利主張,本單位得不發給獎金。
- 參賽者於影片中使用之文學詞句、詩句等,請於影片中或公開說明中敘明出處、作者等。
- 所有投件作品須同意主辦單位可利用影片,包含複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改作或編輯,其他詳見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 為維護參加者得獎公平性,禁止參賽者使用任何外掛程式及虛假帳號投票衝票數或其他可能影響活動公平性之行為,一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或追回獎項(金)。
- 得獎名單於官網公告後,活動小組將透過電子郵件聯繫得獎者,請得獎者主動留意官網得獎名單公告訊息以及電子信箱之郵件,並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期限最後一日若遇例假日則順延)主動回覆得獎通知信件,並聯繫領獎事宜,得獎人需填妥領獎同意書以及簽收收據。得獎者逾上述期限未出面聯繫領獎、自公告日起算2個月內未完成領獎程序或不同意主辦單位可作前述第7點之利用,均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利。
-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1,000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人須於領獎時預扣繳稅款,本單位將於次年度開立扣繳憑單統一寄發。
- 本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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