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林遠澤最新論著,參酌批判理論的道德發展理論版本
闡明儒家做為一種後習俗責任倫理學,
如何能在結合正義與關懷的仁學基礎上,
提出以正名論的道德文法學,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理想。
《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透過道德發展理論的知行同軌論與自然法平行論假設,釐清儒家工夫論與天道論的理論內涵,也同時為中國文化的歷史發展,做出文化病理學的診斷。它嘗試說明,中國文化在以往產生啟蒙辯證的回退(兩漢),以及啟蒙未竟完成之停滯現象(宋明)的原因。希冀最終能指明,儒學做為以人倫常道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其能重啟中國文化之現代發展的理論潛能何在。
儒家在兩千多年前,以批判習俗道德、追求社會革新的姿態,站上中國歷史的舞台。但曾幾何時,它在今日卻普遍被進步的知識分子與年輕學子,視為是傳統守舊的文化毒瘤。儒家訴求重構社會體制的批判動能如今安在?探討儒家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理念,即是試圖闡明,儒家具有何種批判的潛能,以至於他們在訴求超越習俗道德之後,還能負責任地提出應如何重構社會體制的理想藍圖。《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並不是為傳統儒學申冤而寫的辯護狀,而毋寧是一封想寄給未來儒家的邀請函。透過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闡釋,邀請每一位致力於推動文化革新的現代公民,站在原始儒家的批判立場上,共同面對重構當代社會體制的思考挑戰。本書試圖從道德發展理論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觀點,闡釋儒學所涵蘊的理論內容。在道德發展理論中,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觀點代表道德發展的最高序階,它主張我們在道德能力或道德人格的培養中,不僅要超越習俗倫理的觀點、學會掌握依道德原則而進行道德判斷的能力,以能在後習俗的道德序階發展中,達到具有依道德自律以實現人格尊嚴,以及依平等對待他人的正義理念建構良序社會的能力,更要求在理想性的道德訴求之外,能面對真實的生活世界,去考慮在理想上被認為具有義務正當性的規範,如何在現實的生活情境中,能具有被遵循的可期待性,或實踐的可應用性。
《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雖分成七章,但其實可以分成三個層次來閱讀:第一、三、五章是重構性的第一層次,它依道德發展理論的觀點,分別重構了內含在儒家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中的道德理念。第二、四章則是批判性的第二層次,它依第一層次的重構,探討儒學如何能是一種普遍主義倫理學,以及儒學在歷史中的思想發展,是否及為何會發生啟蒙辯證的回退,與啟蒙終未完成的停滯現象。透過重構與批判,本書第六章與第七章則是建設性的第三層次,它說明以儒學的理念來看,解決當前實踐哲學問題所急需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應包含哪些內涵。以至於能進一步說明,在儒家未竟實現的啟蒙中,仍有哪些理念具有推動中國文化未來發展的潛能。對儒家思想進行重構、批判與建設性的後設研究,在今日似乎愈來愈必要,也愈來愈可行了。接續當代新儒家的開創性研究,當前學界對於東亞儒學以及海外漢學的研究,已經大大開闊了我們的研究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