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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文(節錄):
萬福,滿懷恩典
在麻州劍橋一神普救派的聖誕劇中,不論是聖母瑪利亞堅持塗著黑色指甲油,或是約瑟剛剛宣布出櫃,一切全都不礙事。十二月二十五號晚上七點及九點,三位女賢人會跟在東方三哲的後頭出場,其中一個穿著日本和服,另一個穿著非洲傳統服裝。他們送來的禮物不是沒藥, 而是雞湯;不是乳香,而是搖籃曲。牧羊人說了一句關於環保的台詞,旅店老闆則拿著宣告破產的牌子。沒有人由衷信仰上帝,也沒有人由衷不信──於是他們就把重點擺在聖誕歌曲、蠟燭,以及在塗了亮光漆的教堂長凳擠成一團的觀眾身上。
我的女兒艾瑪是耶穌的替角。領養五個月了,這兩個字聽起來還是很不習慣。
「你的女兒是我們的備用寶寶,是吧?」牧師這麼問。
「是啊,艾瑪是替角,」我把她抱高一點,「她剛剛還在說,但願扮演耶穌的那個主角扭傷了腳。」他瞪著我,但是我覺得這句話很好笑。
我通常不會主動派寶寶演出有爭議的耶誕實驗劇,不過前一天,傑瑞打了七通電話給我, 情況緊迫。耶穌得去聖安東尼奧探望住院的奶奶,而第一教區一年一度的耶穌誕生大戲,最出名的就是用貨真價實的寶寶演出。我回老家過聖誕節,傑瑞是我從高中時代迄今的死黨,他正巧出任社區親善委員會主席,而他可是沒得商量的。他在電話裡頭說,教堂離我家只有十分鐘車程,況且,說實話,奧黛莉,你又能有什麼藉口?我無話可說。
我反正悶得慌。報社放我六個月的假,我已經巴不得再度面對截稿的壓力。離聖誕節還有好幾個星期,我提前回家陪媽媽。她一聽說我還不太習慣跟艾瑪在公寓獨處,就催促我早點回家。第一個月很安靜,我有時候會放點音樂,但是擔心電視太吵了,就算她睡著,我也不會趁那幾個小時偷看打鬥、嘻笑怒罵或者羶腥色的節目。每個月的例行檢查中,伯倫森醫生建議我對寶寶說話,我照辦了。就這樣,我在她喝奶,或乾瞪眼,或在我懷裡睡著的時候,不斷地自言自語。
她才四個月大,但是我對她無話不說。我跟她聊我的工作,還有我寫書寫膩了,還有我領養她的原因。我告訴她,我很抱歉沒辦法餵她母乳,很抱歉沒給她一個爸爸,很抱歉在她也許只想睡覺、喝奶或者探索世界的時候,說個沒完沒了。我告訴她朱利安的事,告訴她我到現在還想著陳年往事,真是可悲!我四十二歲了,她抓著我的手指時,我低聲對她說──你還不明白,不過以我這年紀握你的小手,是有點嫌老了。
我從十六歲開始跟朱利安交往,一直到二十三歲。我們高二就在一起,大學畢業一年後才分開。只要一到聖誕節,我就得返鄉過節,而返鄉過節就意味著朱利安和我被迫同處在方圓八英哩的範圍內,免不了再次面對種種煎熬。我把他每年寄給我的賀卡收在公寓的小抽屜裡:他的三個孩子一年年長大,在海灘、後院和南瓜田裡對著我揮手。
二十四號晚上,我要傑瑞載我們去排練。他很忙,但是我不知道怎麼去,況且,我也想跟他說說話。我不必多費唇舌說服他。
「你救了我一命,奧黛莉。」他對著電話親了一口,「我四點去接你。」
「布萊特會來嗎?」我趕在他掛電話之前問。
「幹嘛?你不希望他去,是嗎?」
「無所謂啦。」
「我會讓他待在教堂裡。」
「你真是個大好人,傑瑞。」我在他發出另一聲親吻之前掛掉電話。那是他跟布萊特同居之後,從布萊特那兒染上的壞習慣,很討厭。
艾瑪一聽到他的車開上我們家的車道,就推掉高腳椅餐盤上的奇瑞歐圈圈穀片。才第五天吃穀片,艾瑪就已經精通亂撒東西的藝術。穀片成功溢出餐盤邊緣之際,艾瑪兩眼盯著我瞧, 我想像著她從馬槽扔出奇瑞歐穀片,那情景讓我忍俊不住,開始捧腹大笑,艾瑪也跟著咯咯地笑。她高舉雙手在空中揮舞,我一把抱起她,然後上樓抓了一條紅色絲巾,添點喜氣。那是我媽的話,添點喜氣。
「我也得去嗎?」我在傑瑞開門的時候問。
「我也很高興見到你。」他抽走我懷裡的艾瑪,然後溫柔地輕聲細語。「我反正一定要帶走耶穌寶寶,所以我猜,你最好跟著一起上車。」他大剌剌地直接進門,他從十歲起就是那樣。
「告訴我,沒有其他高中同學會去。」講電話那時,我沒想到這個問題,但是此刻,想到艾瑪要以耶穌化身之姿在我的老朋友面前招搖過市,實在太可怕了。傑瑞沒有回答。「有沒有辦法在節目單上註明我不是自願的?」
「但是你是自願的呀!」他咧嘴一笑,然後拿起兒童安全座椅往他的富豪汽車走去,「我問了你,而你答應了!」
同學之中,只有傑瑞不曾真正出走,但是他明白,回到家鄉對我而言並不容易。七年的交往時間不算短,不論當時多年輕。小鎮的一景一物,差不多都能讓我想起朱利安:高中時,我們一起參加舞會,一起看電影;大學放暑假,我們在他的車裡抽大麻殺時間,跟傑瑞、路卡斯和莎拉一起飆車到7-Eleven,輪流挨在對方的單人床上睡覺。我們是一對金童玉女,是讓單身老師在舞會上羨慕不已的佳偶,大家都認定我們是命中注定,絕不會分開。高三那年,我們沒贏得「最佳情侶」的頭銜,輸給了史凱樂和吉莉恩,但那純粹是因為校刊編輯是吉莉恩的死黨,而且朱利安足球隊的隊友決定投票給別人,故意整整我們。每年暑假,我們跟彼此的家人一起出遊,每年秋天,我們都得吃兩頓感恩節大餐。他很宅,卻很熱情,長得又帥又善解風情。而我愛他。
我試著冷眼看待這些歲月,不帶感情,但是談何容易──到了三十歲左右,回憶開始纏繞著我。他的酒窩、他的鎖骨、他的甜言蜜語,還有朋友們的父母對我媽說他們有多麼嫉妒。有時候,我能夠好幾個月不回想往事,但是「假使當初……」的情節似乎總會在我寂寞、疲憊,或者不得不回家過耶誕節的時候,悄悄爬上我的心頭。他找到了另一個人,而我沒有。我甚至沒再愛過,沒再真心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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