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巧藝
淺談歐美推理小說源起與發展
冬陽 /文
每當讀完一本標明為「推理小說」的故事後,幾個關鍵詞很容易在腦海中浮現:偵探、警察、凶手、謀殺、死亡、犯罪、謎團、真相……這些的確是大部分推理小說主要的構成元素,亦是勾引讀者一本接一本讀下去的魅力所在,然而,「我們談『推理小說』時,到底在談什麼?這一切又是如何開始的?」
引號裡的這段文字,是英國知名推理小說家P・D・詹姆絲在她所寫《推理小說這樣讀》一書的第一章標題,①不但代替多數讀者說出心底的困惑好奇,也反映了作家與評論者對於這種年輕的小說類型持續不間斷的開發探究。
那麼, 我們就從「如何開始」的源頭談起吧。
推理小說起源
以西方的觀點來看, 最古老的謀殺或可上溯至《聖經》記載哥哥該隱謀殺弟弟亞伯之事,《次經》、《一千零一夜》、希羅多德的《歷史》中都有類似的犯罪故事,但其主旨多是為了散布教義、隱惡揚善或彰顯智慧,僅僅具備基本的謎團詭計,推理小說的架構尚未成形。直到十八世紀,涉及犯罪事件的小說才逐漸多了起來,主要仍以充斥恐怖神怪、驚悚戰慄與超自然氣氛的哥德小說(Gothic horror) 呈現, 並未著眼於解決事件的必要性。
一七九九年, 拿破崙的心腹約瑟夫. 富歇(Joseph Fouché,1759~1820)建立法國警察組織;一八二八年,英國保守黨創建人羅伯特. 皮爾爵士(Sir Robert Peel, 1788~1850) 成立倫敦警察廳。警察機構與制度的建立被一派推理史研究者視為是重大發展,組織化的調查方法刺激了想要開發「新的小說聲音」的寫作者有了不同的想像,美國詩人作家埃德加.愛倫.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 便在這個背景下,於一八四一年寫下普遍公認的第一篇推理小說〈莫爾格街凶殺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
故事舞台發生在法國巴黎, 從一對母女在大門上鎖、窗戶難以供常人出入的房間中慘遭殺害說起,圍觀者的證詞紛亂且互有矛盾,警方調查陷入膠著,但與朋友閒談此事的男子C.奧古斯都.杜賓(C. Auguste Dupin)只憑藉報紙上的新聞報導就推測出案發經過、合理說明了每一項疑點,並在最後設局逮住真凶。
這部短篇作品中, 愛倫. 坡不僅確立了推理小說的基礎架構(謎—調查—真相),並完整塑造了負責調查的偵探角色、殘酷驚悚的難解事件、理性邏輯思考推理的解謎過程,以及出人意表的凶手,往後一百七十餘年登場的後繼者幾乎不脫此一寫法,這實在是篇天才之作。
可惜的是, 如此嶄新的創作形式其實並未快速引起寫作與閱讀者的跟隨,直到近半個世紀後,才在大西洋彼岸的英國掀起一波爆炸性的開展。
黃金年代降臨
一八八七年, 英國《比頓聖誕年刊》上刊載一篇拖了一年才發表的長篇小說,出版社給作者的理由是「因為市面上充斥著廉價小說, 所以延後出版」, 上市後雖然銷售成績不錯,但並沒有引起太多討論,隔年以單行本形式重出,版稅是微薄的二十五英鎊(當時年刊定價則是一先令)。
這位不靠行醫本業養家維生的作家倒是毫不氣餒,持續撰寫同一位角色的探案冒險。他認為之前的推理小說缺乏想像力、角色刻版老套、情節草率無趣,自己筆下這對偵探與助手兼記錄者的搭檔故事可豐富得多,於是以自己過去在醫學院念書時認識、擅長觀察推敲的老師作為範本,再師法愛倫.坡的寫作結構。他想,讀者沒道理不喜歡他寫的故事。事後證明他的堅持是正確的,否則,我們怎能至今仍如此熟悉夏洛克. 福爾摩斯與約翰.華生醫師(Sherlock Holmes and John Watson)?
人們如此嗜讀亞瑟. 柯南. 道爾(Arthur Conan Doyle)所書寫的福爾摩斯探案,甚至風靡到在〈最後一案〉(The Adventure of the Final Problem)裡驚見名偵探臨危墜谷的情節後,金融街上的紳士們紛紛願意在胸前別黑紗表哀悼之情,道爾在前往美國演講時也曾遭聽眾逼問福爾摩斯的下落、甚至還收到死亡威脅。而這一切紛擾終在一九○三年回歸作〈空屋〉(The Adventure of the Empty House)出版後戛然而止,同時也正式宣告推理小說的興盛期到來。
第一波黃金時期(GoldenAge)以短篇小說為主, 追隨福爾摩斯腳步、服膺理性實證的偵探居多數。另一個行事相背、開創心證推理先河的名探布朗神父(Father Brown)也在這個時期登場,作者G・K・ 卻斯特頓(G.K. Chesterton)為推理小說書寫指出新的方向:除了無可狡賴的實體物證,對人心細微的洞察同樣是破案的利器。「一個成天聽別人坦承自己罪過的人,不太可能對人類的邪惡一無所悉。」 布朗神父說過的這段話,是最好的註腳。
第二波黃金時期落在兩次世界大戰間的二十至四十年代間, 長篇小說勃興, 詭計大量開發, 謀殺天后阿嘉莎. 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密室之王約翰. 狄克森. 卡爾(John Dickson Carr)等人是這段時日的佼佼者,其他如桃樂絲.榭爾絲(Dorothy L. Sayers)、約瑟芬.鐵伊(Josephine Tey)、范. 達因(S. S. Van Dine)、艾勒里.昆恩(Ellery Queen) 等,不但持續創作高品質的解謎故事,同時透過撰寫評論、編纂文集、創辦推理雜誌等方式提攜後進,成就不凡。
歸結一八九○至一九四五這段黃金時期,其主要特徵為浪漫主義式的謎案書寫,強調智性的解謎趣味,卻也因此逐步走向詭計枯竭、人物平板,淪為紙上遊戲的無以為繼之路。
冷硬派革命
在介紹近代歐美推理小說書寫極為重要的一個分支冷硬派(Hard-Boiled)前,可以看看開山祖師之一雷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評論A・A・米恩(A.A. Milne)《紅屋之祕》(The Red House Mystery) 所說過的這段話;這足以顯現其與黃金時期作家們的巨大差異,「案子裡的偵探是個無憂無慮的玩票人……他辦案沒拿薪水,但不管什麼時候,地方警察丟掉一本筆記簿,他都可以隨時效命。英國警察用一貫懷疑的態度容忍他,但是我一想到我城裡刑事組的兄弟會怎麼對待他,就不寒而慄。」②
冷硬派之於黃金時期的古典解謎派,乍看幾乎是對立的、反其道而行的存在。從時間上來說,兩者也並沒有線性的延續關係,就連書寫的國度也以大西洋一分為二:英國古典浪漫,美國冷硬寫實。
美國冷硬派作家質疑, 推理小說所描述的世界豈能脫離現實?人們已經歷過(一次)世界大戰的洗禮,美國還遇上了禁酒令的箝制與經濟衰退的打擊,一般大眾普遍得面對黑幫猖獗、公權力不彰、街頭充斥暴力死亡的困苦生活,推理小說固然提供了部分娛樂效果,但怎能老是窩在點燃壁爐的溫暖房間、蹺腳看童話的安適莊園裡?
於是, 一場「美國革命」(American Revolution)就此展開。
曾待過平克頓偵探社(Pinkerton National Detective Agency)的達許. 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與在書寫上追求文學性與寫實感的錢德勒,兩人將私家偵探與蛇蠍美人周旋、為調查真相與死神擦肩、甚或淪為大企業打手這般危險又卑微的生活寫得深刻,彷彿將殘酷大街的景象直接拉到讀者眼前。唯有強烈的正義感使他們挺住不倒,簡潔、直接又粗暴的街頭口語撼動了讀者的心,帶點犬儒主義的尖酸嘲諷是他獨特的處世哲學。
而隨著時間推移,「攜槍的街頭哲學家」形象慢慢有了改變,他們不再以堅硬的拳頭與下顎辦事查案,轉而從行動者成為觀察者, 新一任冷硬派繼承人羅斯.麥唐諾(Ross MacDonald)筆下的盧.亞徹(Lew Archer)便有了「領私家偵探執照的心理醫生」稱號、勞倫斯.卜洛克還讓他的偵探馬修.史卡德陷入酗酒問題。詹宏志先生曾以「愈來愈軟的硬漢」來形容這變化再貼切不過,女性作家如梅西. 米勒(Marcia Muller)、莎拉. 派瑞斯基(Sara Paretsky)、蘇. 葛拉芙頓(Sue Grafton)的加入填補了男性冷硬派偵探多所缺乏的人際關係及女權主張,讓冷硬派的書寫涵蓋更全面廣泛。
眾聲喧嘩的犯罪
二次大戰之後, 推理小說的發展面臨重大變革。
在此之前, 尤其古典解謎派作家的認知中,犯罪是個人行為,名偵探是撥亂反正的力量, 再血腥的謀殺不過是安定社會中的小波瀾,只需提醒糾正,懲罰甚至可以略去不提。不過,隨著原子彈投下、傷亡慘重的戰爭結束, 人們對於失序、暴力、邪惡、創傷的全新理解,以至於對先前沒能阻止世界崩壞的「大偵探」(great detective) 感到形象破滅, 從而對科學、法律、公權力等知識規章制度產生好奇與依賴,小說閱讀的重心也從強調詭計的「怎麼幹的」(howdunit)切換至探索動機的「為何下手」(whydunit)。
法庭小說(legal / courtroom)這個子類型就在此一氣氛下日漸茁壯, 檢察官與律師的交鋒攻防、法律解釋的歧見及模糊地帶、加害者與受害者間的複雜關係, 從E・S・賈德納(E・S・Gardner)到約翰. 葛里遜(John Grisham), 不論是戰無不克的大律師或起身對抗強勢力的小人物,每個懸疑故事都與現實生活產生緊密的連繫互動。
警察程序小說(police procedural)也是廣受讀者喜愛的一支,分工明確、講求作業流程、強調服從的組織階級及生死與共的搭檔關係,這一切顯示警察不再只是提供調查報告與手槍手銬的陪襯角色,他們才是真正的調查者,他們的生活和價值觀也是小說裡重要的一部分,不管是好警察或壞警察,讀者們都有興趣。
作家們不斷自現實取材, 於是CSI 變得讓人熟悉,法醫也能成為系列主角,美術、宗教與符號學專家能拯救世界,變態心理曾在某個時期出現在每一本名列暢銷榜的推理小說中──目前最新的進展是手機與網路犯罪,還有西方世界難以理解掌控的恐怖攻擊。
除此之外, 間諜小說(spy)有時會被放進推理小說的範圍討論,因為故事裡通常有個需要情報員去解決的人或事件,但主題不盡然在真相的探尋上;歷史、科幻等其他類型偶爾也會與推理結合, 安伯托. 艾可(Umberto Eco)《玫瑰的名字》( Il nome della rosa)與以撒. 艾西莫夫(Isaac Asimov)「機器人三部曲」是常被提及的經典之作。
近年來, 因史迪格. 拉森(Stieg Larsson)「千禧年三部曲」(Millennium-serien) 走紅國際,北歐推理成為全球新的關注焦點,英美主流文化以外的社會與風土民情再次受到矚目。喬治.西默農(Georges Simenon)、安德烈亞. 卡米內里(Andrea Camilleri)創造的探長各表現出法國巴黎及義大利西西里的特有風情, 猶希. 阿德勒. 歐爾森(Jussi Adler-Olsen)、尤. 奈斯博(Jo Nesbo)、安諾德.英卓達尚(Arnaldur Indridason)分別是丹麥、挪威與冰島的最佳嚮導,法勒與荷瓦兒夫婦(PerWahloo & Maj Sjowall)則寫出六○至七○年代社會福利國家瑞典的陰暗面云云──當然還包括我們的鄰國日本,那又可以另起篇章好好介紹討論了。
註:
①
P. D . James , Talking About Detective Fiction, 2009, Chap.1 What Are We Talking About and
How Did It All Begin(中譯: 聯經,二〇一一年六月)
②
The Simple Art of Murder, 1944(中譯:臉譜,一九九八年三月)
冬陽
推理評論人,現為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常務理事,正職為出版社編輯。熱愛推理小說,先以讀者身分分享閱讀心得,進而投身出版業,並大量撰寫中譯推理小說導讀、評論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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