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文(節錄)
他到緬甸時還不滿二十歲。他爸媽人很好,對兒子更好,因此幫他在木材公司裡安插了一個位置。他們可是費了很大的勁才幫他找到工作,付了一筆他們難以負擔的費用;後來,他回報他們的方式,則是每隔幾個月才回他們一封字跡潦草的信。他去緬甸的前六個月待在仰光,原本應該在那邊學會辦公室的文書事宜,但他和其他四個縱欲的年輕人住在同一間「宿舍」裡。真是墮落啊!他們狂飲私下都討厭的威士忌,站在鋼琴旁邊咆哮著瘋狂的蠢歌,揮霍大筆的盧比去泡那些上了年紀的猶太妓女,她們個個有張鱷魚般的臉。那也是他的人格形成過程。
在去了仰光之後,他進入了曼德拉北邊的叢林營地,負責砍伐柚木。叢林裡的生活還不錯,只是比較沒那麼舒服,寂寞了些,而在緬甸最糟糕的一點是,食物總是不怎麼乾淨又一成不變。那時候的他還很年輕,還在會崇拜偶像的時期,他也在公司裡結交了一群朋友,一樣打獵、釣魚,或者用看牙醫當藉口,匆匆去個仰光一趟。噢,去仰光是多麼愉快的事!急忙趕往斯麥特穆克斯壯書店買些英國來的新小說,去安德遜餐廳享用包覆在冰中跨越八千英里而來的牛排與牛油,還可以狂飲一番!那時的他還太年輕,不清楚接下來的生活會如何,無法預見接下來幾年面對的孤單、無聊、腐敗的生活。
他漸漸習慣了緬甸的生活,身體也慢慢適應了熱帶季節奇怪的節奏。每年二月到五月,熾烈的陽光就像憤怒的上帝,緊接驟然而來的季風向西襲捲,先是陣陣狂風,接著是下個不停的暴雨,讓一切都浸在水中,衣服、床鋪,甚至連食物都無一倖免。天氣依舊很熱,再加上悶,成為蒸騰的暑氣。叢林低窪處的小徑變成了沼澤,稻田也休耕,變成了死水,飄散出腐臭的味道。書籍和靴子都發霉了。打著赤膊的緬甸人戴著一碼寬的棕櫚葉帽在田裡翻土,在水深及膝的田裡趕著水牛。之後,婦女與孩子開始用長形的三叉工具插秧。七月與八月,雨幾乎下個不停。接著某一晚,有人在頭頂處聽到一聲鳥叫,只聞其聲,不見其影。鷸鳥正從中亞向南飛。降雨漸漸停歇,直到十月才完全停止。田野開始乾涸,稻子開始成熟,緬甸小孩則用貢因果的種子玩跳房子,在涼風裡放風箏。那是短暫冬日的開始,上緬甸似乎有英國的幽靈圍繞著,到處綻放著野花,和英國的不大相同,但相去不遠,濃密的灌木叢裡開著忍冬花,野玫瑰聞起來有梨形糖的香甜,甚至連森林的幽暗之處也有紫羅蘭綻放。太陽在低空中巡迴,夜裡與清晨相當淒冷,穿越谷地的霧氣猶如巨大水壺冒出的蒸汽。大家會在這時候去獵鴨獵鷸。空中有無數的鷸鳥,以及從沼澤騰空而起的成群大雁,鳴叫聲猶如貨運列車越過鐵橋的聲響。高度及胸的橙黃稻田看來與小麥像極了。下田工作的緬甸人頭上纏著布巾,雙手緊緊環抱胸口,黃色的臉孔因寒氣顯得蒼白。若在清晨時分,走過霧濛濛且畫面看來有些不調和的荒野,就會發現空地上有著濕透的草,簡直就是英國的草地,光禿禿的樹上有幾隻猴子盤踞著,等待旭日東昇。夜晚時分,穿過寂冷的小巷回到紮營處,就會遇到牧童驅趕回家的成群水牛,巨大的牛角在霧中逼近,有如一彎彎弦月。大家都會在床上鋪著三條毯子,改吃獵物做成的派,而非一成不變的雞肉。晚餐過後,坐在營火旁的原木上,喝著啤酒,聊聊打獵的事。舞動的火焰就像紅色的冬青樹,投射出一圈紅光,映照在僕人與苦力蹲踞的邊緣上。他們不敢打擾白人,卻又像群狗一樣聚在火光的邊緣。躺在床上時,會聽見露水從樹梢滴落的聲音,像場較溫柔的大雨。年輕時過這種生活挺不錯的,根本不用思考過去或未來。
當時弗洛里二十四歲,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他應該回家放假。他選擇逃避兵役,那在當時很容易,也是很自然的事。在緬甸的公民有種自我安慰的理論,說「忠於自己的工作」(這是多棒的說法啊!用「忠於」和「堅守」有著多麼大的差別!)就是真正的愛國;大家甚至會暗地裡仇視拋下工作去從軍的人。實際上,弗洛里會逃避戰爭,是因為東方完全腐化了他,他可不想放棄自己有威士忌、僕人、緬甸女人的生活,變成在無趣的練兵場與無盡的行軍中度日。戰爭席捲而來,彷若橫掃地面的暴風雨。這個炙熱到讓人臉紅的國家,遠離了危險,予人寂寞而遺世獨立之感。弗洛里貪婪地閱讀,學著在無趣的生活裡靠讀書過活。他已經長大了,厭倦了男孩的樂子,學會了替自己著想,儘管有些不甘願。
他在醫院裡度過二十七歲生日,從頭到腳都痛到不行,據說是泥土熱,但很可能是因為喝了太多威士忌與吃了不乾淨的食物,讓他的皮膚留下許多小坑疤,過了兩年才消。他突然間看起來老了很多,心態也變老了,年輕的日子已經結束了。八年的東方生活、發燒、寂寞、日日狂飲,在他的身上留下了痕跡。
從那時候起,他一年比一年寂寞,一年比一年痛苦。現在,他思想的中心,以及毒害一切的事物,就是他深切憎恨自身所處的帝國主義氣氛。隨著他思想的進步,他已經掌握了英國人與大英帝國的真面目。你無法阻止自己的思想進步,但可悲的是,那些未受過完整教育的人進步得較遲,在這之前他們已經在人生中犯下了一些錯誤。印度帝國是個專制君主統治的國家,是很良善沒錯,但依舊是個專制的國家,最終的目的是為了竊取資源。至於在東方的英國人,也就是那些白人老爺,弗洛里不得不和他們打交道,但其實他對他們恨之入骨,以致無法公平對待他們。不管怎麼說,這些可憐蟲也不比別人壞到哪裡去。他們沒什麼讓人好羨慕的;他們在異鄉待上三十年,領著微薄的薪水,帶著很差的肝臟與坐在藤椅上養出來的大駝背回家,待在無聊的二流俱樂部裡度過餘生。另一方面來說,那些白人老爺也沒什麼好令人羨慕的。大家普遍認為擔任「帝國駐外職位」的人至少都相當有能力,也十分努力。那其實是種錯覺。在林業部、公共建設部等科學研究部門是如此,在印度的英國官員則不需要特別有能力才能勝任。這裡的人大部分連英國鄉下地方的郵局局長都比不上,沒那麼努力,也沒那麼聰明。真正的管理工作主要都由當地的下屬進行,而專制的基礎則是建立在軍隊之上,而非仰賴官員。有了軍隊,官員和商人即使都是笨蛋,日子也還勉強過得去。這些人當中,大部分就是笨蛋。擁有二十五萬支刺刀支持的無聊好人,只會珍惜他們的無聊之處,甚至讓自己變得更無聊。
活在這樣的世界裡,極其沉悶無趣。這是個每字每句每個想法都會遭到公審的世界。每個人都相當自由,在英國實在很難想像這種氣氛。我們會出賣自己的靈魂,並在朋友間私下買回來。但在每個白人都是專制體制的齒輪時,很難擁有真正的友誼。你可以當個醉漢、懶人、懦夫、通姦者、在背後搬弄是非的人,但就是沒辦法替自己著想。你對重要議題的看法,都離不開白人老爺的準則。
最後,你內心潛藏的反叛想法,就會像神祕的疾病一樣毒害你。你的生活充滿謊言。年復一年,你坐在吉卜林陰魂不散的俱樂部裡,右邊是威士忌,左邊是《粉紅體育報》,一邊聽著鮑吉爾上校大肆談論「民族主義分子都該下油鍋」的理論,一邊趕緊表示贊同。你聽到自己的東方朋友被喚作「油膩膩的小印度佬」,你只能老老實實地承認,說他們確實是油膩膩的小印度佬。你看到剛出校門的小伙子踢著白頭髮的僕人。這時候你滿腔怒火,痛恨自己的同胞,巴不得發起當地人的起義,用血腥的手段推翻這個帝國。這實在不是什麼可敬的想法,也不怎麼真誠。因為基本上印度帝國是專制政體,印度人遭到霸凌與剝削又與你何干?你在乎的只是言論自由遭到剝奪。你根本就是專制制度下的產物,是個白人老爺,被一套牢不可破的禁忌縛住了手腳,捆得比和尚或野人還緊。
隨著時間過去,弗洛里處在白人老爺的世界裡越來越不自在,只要他針對某個主題說出內心真正的想法,就很可能惹上麻煩。所以他學會了把那些不可告人想法埋在心中,留在書裡。即使是和醫師談話,也是種自言自語。醫師雖然是個好人,但對他說的話也是一知半解。一個人如果必須要偷偷摸摸才能過著真正的生活,真是件令人墮落的事。人應該順應生活的潮流,而非逆流而行。能當個打著嗝邊說「再過四十年」的後腦殼白人老爺,總比當個沉默孤獨的人,自憐自艾地生活在祕密的枯燥世界中好。
弗洛里從未回去英國的家。至於為什麼,他不多作解釋,但心裡明白得很。最初是一些意外事件讓他無法回家。先是發生了戰爭,戰後則是公司相當缺乏受過訓練的助手,又有兩年多不讓他走。最後他終於能夠成行了。原本他打算前往英國,但他心裡害怕得很,猶如沒穿有領衣服沒刮鬍子時不敢面對漂亮女孩一樣。他離家的時候,還是個男孩,雖然臉上有胎記,但仍是個英俊且前程似錦的男孩。現在,僅僅過了十年,他面黃肌瘦,總是醉醺醺的,無論是習慣或外表都像個中年大叔。不過他依舊嚮往著英國。船在無垠的海上西行,海面猶如粗糙打造的銀塊,後方還吹來冬季的信風。吃著美味的食物,聞著海風的味道,讓弗洛里稀薄的血液迅速流動了起來。他突然想起一件事,一件在緬甸滯悶的空氣中差點遺忘的事,就是他還年輕,還有重新開始的機會。他可以在文明的城市待上一年,找個不會介意他臉上胎記的開明女孩,而不是會歧視別人的白人太太類型,把她娶回家之後,還能忍受個十年或十五年待在緬甸的生活。接著他們就可以退休了,可以領個一萬兩千或一萬五千鎊的退休金,或許如此吧。他們會在鄉下買間小屋,身邊圍繞著許多朋友、書籍,兒女成群,到處都是自己養的動物。自此之後,他們身上再也沒有任何一點白人老爺的味道。他會忘卻緬甸這個差點毀了他的可怕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