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節錄)
反思過的人生
「我真正缺乏的是在心中清楚我要做什麼……重點是找個對我正確的真理,找到我可以依據生活到死的觀念。」
──索倫‧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 1813–55)《日記》(1836)
找到「對我正確的真理」:這就是哲學做的事。這不是吃飽太閒,有空閒坐象牙塔那些人的深奧追尋。這是人類可以想通怎麼活,怎麼忍受不幸,怎麼思考周圍的世界與怎麼跟人連結的工具。
哲學基本上就是發問──想像得到的一些大哉問。哲學家們問過的題目舉例:「真實是什麼?」「神存在嗎?」「我們怎麼知道某事是不是真的?」「什麼是美德?」「『對』或『錯』的標準對所有人、地與時機都一樣嗎?」
哲學重要嗎?
你可能覺得不用判斷真實是什麼也可以過完一輩子,但你還是會遭遇哲學,在日常生活中出現發人深省的問題:
▲動物有權利嗎?
▲我們該允許絕症末期的人選擇死亡嗎?
▲如果某人因社會剝奪導致犯罪,他們該受懲罰嗎?
▲逃稅很嚴重嗎?
▲人們有權說出令別人不悅的話嗎?
哲學提供我們一個框架和工具去解決這類問題。
發問
《大人的哲學課》提出問題,並闡述西方哲學史兩千五百年來嘗試的解答。哲學問題通常沒有單一、正確或「絕對」的答案。嘗試解答問題的任務充滿困難,尤其因為哲學家們不會同意什麼算是「真理」,「了解」一件事是什麼意思,甚至我們用來表達疑問與答案的字彙的狀態。
討論能幫我們找到「我可以依據生活到死的觀念」的深度問題,我們就是在持續始於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 470-399BCE)而不太可能結束的對話。隨著時光飛逝,我們居住的世界改變,辯論的參數也改變。
雖然我們現在的世界跟蘇格拉底所知的大不相同,我們問的問題仍很相似。
我們仍希望過著道德的生活,問神是否存在,拚命想知道我們周圍世界的真相。但是科學知識的進步、接觸全世界不同的社會與文化、變動的社會結構,都改變了辯論的方向。
整罐的蟲子
「什麼也沒有。即使有任何東西,沒人會知道。即使有任何人知道,沒人能夠傳播。」古希臘哲學家哥吉亞斯(Gorgias, c.483–375BCE)對存在之無意義的這種黑暗觀點,讓哲學好像一種相當荒蕪又絕望的努力。但這是個起點,兩千年後法國哲學家雷尼‧笛卡兒在這個基礎上開始判斷,如果有東西的話,什麼東西存在,我們如何能夠確定。在我們開始檢視哲學家們如何處理存在的疑問之前,我們要暫停一下思考「存在」與「知道」,因為這兩者──雖然後來被分開看待──不可能完全區分。
存在與知道
你相信存在的是何者:
▲你自己?
▲上一個跟你說話的人?
▲你穿的衣服?
如果你相信你的感官與記憶的證據,
也相信東西離開你的視線之後會繼續存在,以上三者你都會相信存在。
不過,即使對最沒疑心的人,東西的
存在顯然並不確定。以下是你可能沒看
過的一些東西。如果有的話,你相信何
者存在:
▲獨角鯨?
▲原子?
▲喜馬拉雅雪人?
▲神?
▲仙女?
大多數人相信公認權威者的來源告訴他們的事情。你可能相信我存在,因為必定有人寫了這本書,就算不是在封面掛名的「我」,也會是另一個「我」。
即使你沒有,很多人看過獨角鯨── YouTube 上看得到相關影片,也有獨角鯨的生物學資料。如果某團體捏造出獨角鯨然後讓騙局持續幾百年,可要很大規模的陰謀才行。其實,讓牠們存在比不存在容易多了(但這件事本身不構成牠存在的證據)。
大多數人相信現存的科學能提供對世界的精確描述。我們沒看過原子,但有很多證據支持它的存在,而且很合理。
有些跡象可能是雪人的證據,但那些跡象可能被錯誤解讀了。沒人無可反駁地看過雪人。如果他們存在應該看得到,這就令人懷疑他們的存在──但也不能證明世界上沒有雪人。
神明呢?有些人認為神存在的信念堅定得就像他們相信自己存在。也有人完全否定神的存在。至於仙女則更少人相信了──但仍然有,只是沒有以前多。神存在的具體證據並不比仙女存在的證據多。我們在此有另一個「證據」來源──個人信念或直覺。
有時候,堅定的信仰比科學或理性的證據更能取信於人。
再來點困難的。你認為下列何者存在:
▲你上週發生的對話?
▲正義?
▲甜甜圈裡的洞?
▲你在腦中構思,但沒有寫出來或念出來的詩?
現在我們進入了在邏輯上必須說不存在,但是我們感覺確實算是某種存在的事物領域。我們遭遇了「存在」是什麼意思的難題──包括「存在」是什麼與「存在」這個字對我們有何意義?
你上週發生過的對話造成的空氣振動早已消逝。它在你與對方腦中產生的化學與電子變化現在也沒了。可是它存在於你和對方的記憶中。
「正義」沒有實體的存在。它純粹在人們腦袋、隱含於法律中的一個概念。什麼才算正義,並沒有普世認同的標準。
環狀甜甜圈裡面的洞是缺少甜甜圈而非甜甜圈的一部分,也就是非甜甜圈的一個區域。但你的手也是非甜甜圈的區域。洞之所以為洞,是因為我們認知它是原本
甜甜圈空間裡的一個空隙(姑且稱之為「非甜甜圈」)。其實這個洞只是空氣,但是被周圍的東西定義:甜甜圈的脈絡讓它成為一個「非甜甜圈」。
試著想像你構思好但沒寫下來的一首詩。它存在於你的腦中直到你忘記或死亡。( a )現在和( b )你忘記或死去時,它有沒有任何存在形式?如果你忘記,但稍後想起來了呢?它會存在於這段期間嗎?
所以似乎有些事物以文字或概念(思想)而非實體現象的方式「存在」。
我們都知道,確認什麼存在並不像表面上那麼直截了當。哲學家們質疑我們的判斷與信仰基礎,要求證明一切(包括質疑的心智)存在才接受它的成立,搞得更加困難。
即使我們相信某個事物的存在,還有另一個問題要問──我們怎麼知道?我們看得到星星,但它是像古人相信的附在天體上的光線,還是像現代科學家所說的,進行核融合的一團氣體?我們怎麼知道什麼是真的?這就是認識論的主題,研究知識的學科(見第四章)。
面對一切
我們一旦接受我們存在,我們就必須面對人生。我們該怎麼活?有任何通用的道德法則告訴我們如何表現嗎?或有不同的道德法則適用於不同的年齡、地點或情境?也就是,道德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有些事物似乎黑白分明。在大多數國家認為殺人是錯的。但某些國家還有美國的某些州仍有死刑,所以為「司法殺人」背書。許多人認為在「正當的戰爭」中──我們可以參戰,無可避免地造成一些死亡,以支持「善」的目標,例如推翻暴君。戰爭罹難者或司法死刑犯通常不想死──他們也很少有選擇。
想要死去的絕症患者呢?殺掉他們是對的嗎?大多數國家不允許這種殺人(安樂死)。為何發動「正當的戰爭」讓在市場玩耍的小孩意外喪生可以正當化,但殺死遭受慢性病與絕症痛苦而想要死的成人就不行?什麼是對與錯的問題,我們如何做道德選擇,就是倫理學的主題(見第五章)。
怎麼生活的議題可以從個人與社會兩個層面上來談。當它擴展到關於社會凝聚和法律的議題,一群人該被如何統治,就成了政治哲學的題材(見第六章)。
說故事
不像其他學科,哲學未必建立在已經出現過的概念上。在物理學,我們沒有牛頓就不可能有愛因斯坦。但在哲學,任何人都能從零開始。德國哲學家馬丁‧海德格( 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 )在 1927 年出版了一本書,拒絕前輩哲學家說過的一切,開始重新建構哲學。未來也可能有別人這麼做。本書在某個角度上不提供任何答案,但在另一個角度也提供太多答案,本書提出了先前(與當下)世代的哲學家們所提出、辯護、有時候被推翻的某些答案。這麼做,就提供了一個起點去尋找適合你的答案──可以找到「 [ 你 ] 可以依據生活到死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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