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奧利弗‧哈特 Oliver Hart 代表作
合約理論、現代廠商理論、公司財務結構的擘畫者
當代公司理論經典論著,不可或缺的商業知識!
諾貝爾委員會:
哈特對不完全合約的研究,揭示企業的所有權和控制權所扮演的角色,並對某些經濟學、政治科學和法律領域產生深遠影響。他的研究為我們提供理論分析工具,用於研究諸如哪些公司應該合併、適當的債務和股權融資,以及哪些學校或監獄等機構,應該為私人或是公共所有較為適當的議題。
《公司、合約與財務結構》是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哈佛大學經濟系教授奧利弗‧哈特的代表作,闡述發展產權理論,提出「不完全合約」理論。他認為,合約雙方很難完全清楚所有可能情況中的權利與義務,這會影響到權利和控制的配置。他認為,企業財務合約與結構安排只有在這種理論下才能最合理地分析,財務工具可視為產權安排的工具。這個理論與舊產權理論有非常重要的不同,也引發很大的爭議。
哈特主要研究領域包括:合約理論(contract theory)、公司理論(theory of the firm)、公司財務(corporate finance),以及法律與經濟等。1980年代開始,哈特與果羅斯曼(S. Grossman)以及摩爾(J. Moore)的研究論文,對於當代公司理論基礎的建立貢獻卓著。哈特於1995年出版的這本《公司、合約與財務結構》更被讚譽為當代公司理論的經典論著。
在哈特出版這本論著的年代,誠如書中所說:經濟學家對於市場交易的理論已有相當完善的論述,但是在機構方面的經濟分析卻還在初步發展階段。他嘗試透過「不完全合約」概念、代理人之間的控制權配置,以及諸如對「套牢問題」等的分析,說明公司的生態結構,並在這本著作的第二部,深入探討公司財務結構的議題。
哈特這本著作無疑是這方面研究的經典之ㄧ,他補充傳統經濟理論架構對不完全合約以及協商過程有關控制權配置等的不足,滋潤了經濟學的分析內涵,也對公司財務、公司治理等等研究領域注入新的思維。它的理論可以幫助市場合作創造價值,對於社會的經濟活動會有「可期待」的提升幫助,以合作的關係提高共同目標的價值,做大市場。「合約理論」提出了把生意當成真正合作的關係,而非競爭或比賽,能夠共創雙贏。
※ 國內外學者、專家、媒體 盛情推薦
中興大學財金系教授 紀志毅 專文推薦
台灣金融研訓院董事長 洪茂蔚、台灣證交所董事長 施俊吉、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胡勝正、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校長 施光訓、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董瑞斌(按姓氏筆畫排列)
雖然本書有一些數學式,不喜歡看到數學的讀者,仍可從哈特的解釋,了解他的想法……這些理論雖然看起來很抽象,其實與我們的生活切身相關,例如他以公司財務結構為例,親自示範如何應用他的理論。
──中興大學財金系教授 紀志毅
任何對公司理論與哈特對該理論的目前及近來貢獻感興趣的人,這本書很值得一讀。哈特的成就值得受到眾人的喝采。
──丹賽茲(Harold Demsetz),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經濟學教授
本書清楚分析「不完全合約」的意涵,是整合與財務結構理論的基石。
──沃納菲爾特(Birger Wernerfelt),麻省理工學院史隆管理學院教授
任何對企業財務有興趣的經濟或財金博士班學生,一定要讀。本書對如何從合約觀點剖析公司財務結構有深入描繪……並從不完全合約的研究途徑來豐厚公司理論內容……它完美地展現哈特對公司範疇與財務結構理論的貢獻。
──哈里斯(Milton Harris),《財務研究評論》
這本書是哈特的代表作,為公司的現代理論提供清楚的導論,更對基礎問題提供極具說服力的回答,它所採取的形式是被現代人接受的公司產權理論。
──史威伯(Jeffrey Zwiebel),《經濟學報》
作者:奧利弗‧哈特(Oliver Hart)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1948年生於英國倫敦,1974年取得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博士。
現任教於美國哈佛大學經濟系。美國計量經濟學會會員,美國人文與科學學院院士,以及英國科學院院士。曾任美國法律與經濟學協會主席、美國經濟學會副主席,活躍於財經學術領域。
主要研究領域包括:合約理論(contract theory)、公司理論(theory of the firm)、公司財務(corporate finance),以及法律與經濟等。1980年代開始,哈特與果羅斯曼(S. Grossman)以及摩爾(J. Moore)的研究,對於當代公司理論基礎的建立貢獻卓著。
《公司、合約與財務結構》最初於1995年出版,被譽為當代公司理論的經典。他補充傳統經濟理論架構的不足,提出不完全合約以及協商過程有關控制權配置等的嶄新看法,滋潤經濟學的分析內涵,也對公司財務、公司治理等研究領域注入新思維。
譯注者:溫秀英任教於長庚大學工商管理學系。
譯注者:余曉靜任教於中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譯注者:文羽苹任教於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