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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讓台灣成為真正的海洋國家

高世明 國立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助理教授

海洋,在今日陸地與島嶼可說都已經被特定國家有效控制的情況下,已是全球各國關切之重點領域。然而,海洋與陸地最大的不同在於,海水是流動的,沒有任何國家或個人可以阻止海水從這個區域流至另一個區域。因此,雖然我們在區分上會把海洋分為幾大洋區,但事實上不論從海權或海洋法之角度觀之,海洋就只有一個。以目前被稱為「海洋憲章」(A Constitution for the Oceans)的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其原始的概念即是「一個海洋,一部憲章」,事實上與作者在前言所說的「萬海歸宗」是不謀而合的。

本書係作者從其過去在海軍的歷練出發,分別針對不同洋區或海域中過去在海權上所發生過的歷史、作者過去所經歷之事務或是遭遇到的問題,逐一加以介紹。譬如,介紹太平洋區時當然不忘介紹珍珠港過去被日軍偷襲之歷史;介紹大西洋時一定要介紹維京人時期在海上之擴張,對海權歷史有興趣之讀者提供了對照之資料呈現。此外,作者在文中也針對美國海軍各船艦在海上航行時之各項運作進行介紹,包括海上加油、整補、甚至作者不小心駕駛船艦撞擊碼頭等經驗,這些經驗要不是曾在海軍服役過,大概都沒有機會可以親身經歷。因此,本書對各洋區海權發展之歷史、海軍運作等內容有興趣的讀者,其內容中有許多值得留意之處,亦值得細細再三品味。

本人過去亦是志願役海軍士官退役,曾在我國成功級艦服務三年,也很幸運地參與了中華民國第一次跨越太平洋至中美洲友邦進行訪問之敦睦艦隊,對海軍之運作及各項作為都有著深刻的印象。在該次敦睦支隊出訪時,途中經過換日線、巴拿馬運河、赤道等極具紀念性的地方,船上都會依據過去的傳統舉辦各種慶祝或祈福儀式,讓航行能更加順利。同時,在海上也是隔幾天就得進行一次海上加油或整補的工作,雖然忙碌也不輕鬆,但都是難忘的回憶。因此,對於作者在文中提到的各項海軍作為,本人都有著深刻的體認,也能證明作者所言不假,畢竟這些事本人也都經歷過。海軍是國家海權力量的延伸,只有當國家重視海權的情況下,其所屬海軍艦隊才會強大,也才有能力巡弋在各大洋區。雖然中華民國海軍沒有辦法像美國海軍那樣的強大,但是在東亞地區卻僅次於中國及日本等國,亦有跨洋敦睦的能力,實力仍不容小覷。

然而,我國海軍在維護我國在海上權益之作為,與美國海軍存在著不小的落差。事實上,我國在島嶼主權與海域主張上,與周邊國家一直存在著爭議。譬如在東海,我國與日本及中國在釣魚台列嶼主權及海域管轄權(包括大陸礁層上之石油天然氣及漁權等)一直存在爭議;我國在東部海域與日本與那國島間存在海域劃界爭議。在南海部分,我國一向主張享有南海諸島之主權及U型線內海域之管轄權,也因此與南海周邊國家(如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及中國)產生爭議;我國也與菲律賓在專屬經濟海域劃界上產生爭議,廣大興二十八號之發生就是最好的例證。因此,我國在周邊海域上並不是「太平盛世」,反而是「多事之秋」。在周邊國家想謀取我國相關海權時,政府自然要據理力爭,海軍力量的展現事實上就是政府維護國家海權的第一考量。

以美國的作法而言,如同作者在書上所說,只要在某個海域涉及到美國的利益時,第一時間美國海軍就會馳赴該地確保該國權利。然而,令人洩氣的是,我國海軍在使用上卻一直受限於「用兵即是動武」之迷思,在考量「兩岸關係微妙」、「台日關係微妙」及「台菲關係微妙」的情況下,我國雖然有四艘基隆級驅逐艦及為數不少之飛彈巡防艦,但在面對上述海域爭議時卻鮮少看到如美國海軍一樣被布署在爭議區域,反而都是派遣本質上應屬「執法警察」身分之海巡署船艦至爭議海域。

事實上,海軍外交之理論一再告訴我們,「用兵不等於動武」,只有在海上軍艦艦長對艦長,才有在談判桌上外交官對外交官的機會。如果「用兵等於動武」,那美國海軍每分每秒都有軍艦在各大洋區巡弋,豈不就是天天在打仗?英國與冰島的「鱈魚戰爭」及加拿大與西班牙的「大比目魚戰爭」,兩造當事方都是出動海軍軍艦在海上對峙,最後不只沒有引發軍事衝突,反而都是透過外交與司法途徑和平解決,就是最好的例證。我國這種派「警察」或「警車」對抗他國「軍人」與「坦克車」以維護國家主權之作法,不僅與海軍外交之理論完全背道而馳,也與作者在文中所提美國海軍之作為大相逕庭。

對我國而言,海洋不應像過去再被視為是「他國入侵我國的天然屏障」,反而應被當成是「他國入侵我國的康莊大道」,對自許為海洋國家的我國而言,更是「國家生存之重要命脈」。在確保我國家海洋權益不受他國侵害,以及我國能利用海洋維持生存命脈之目標上,海軍都是責無旁貸。誠摯推薦本書給大家,更希望不久的將來,我國也能像美國海軍一樣,善用海軍維護國家海權,讓我國真正能成為名符其實的海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