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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九把刀:想進重案組 一天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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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律師》劇情高潮迭起,不過這也是我的強項,所以不是我最欣賞作者的地方。人物刻劃豐富,把律師寫得很入世,主角不在乎正義,只求對得起自己,活在灰色地帶卻自有道德底限,就像在林肯汽車內工作時,即使聽嘻哈樂,也打開法庭錄音以極小聲播放,其實根本聽不見,但這樣做才敢對聖經發誓盡義務,可見其性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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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看似勢利
其實看不起自己
主角接弱勢案件,表面假藉律師公會規定才做慈善服務,其實是因為同理心而做,只是覺得明說太虛偽。同理心和同情出發點完全不同,「同情」有位階高下之分,但「同理心」站在平等角度,這點我欣賞他。主角一副勢利樣,看似只在乎錢,其實心裡看不起自己;從他跟別人互動來看,警察、檢察官、甚至收入較高的同業都看不起他,尤其說到自己常服侍有錢人,習慣奉承,也呈現出他不滿現況,所以他的夢想是開禮車出租行。台灣缺乏這種類型小說,且新生代作家有個通病,常在主角登場兩頁內把設定全寫完,這樣角色太平板,應該多從主角和他人互動,以及面對問題的態度來突顯角色,這點《林肯律師》做得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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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小說功課
參訪監獄被拒
我在肯亞旅行回程中看完這本書,閤上書本,突然想做些小說功課,就問一位當警察的團員,能不能讓我進重案組看辦案過程,一天就好,很可惜他說不可能,誰敢答應一定丟工作。我曾對台灣5個監獄提出參觀申請,原因坦白說是為了創作…當然也能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像關心受刑人生活品質之類,不過那太虛偽。獄方打電話來,我保證純參觀、不與人交談…還是全被回絕。我不想為此犯罪,趁機對獄友大作田野調查,還好想像力是我的武器,參考《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也綽綽有餘。
採訪╱呂愛慧 攝影╱陳逸宏 【蘋果日報 2009年0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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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橘子:男主角是個可愛的混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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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九年愛情小說,為轉換心情,閒暇常看其他類型作品,犯罪、驚悚我都喜歡材。看《林肯律師》前,我看過作者處女作《黑暗回聲》。從角色設定就看得出寫作功力,男主角是律師,看起來很勢利眼,抓到肥羊客戶時,不斷計算有多少油水;但他也為弱勢辯護,嘴上說要打知名度,但接這類案子幾乎不收費,就算男主角再怎麼現實,都不會令人太反感,從這兩面性格來看,他是個可愛的混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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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白的當事人最可怕
書裡的律師生活很黑暗,為求勝訴常強化有利證據,模糊不利部分。我做過廣告文案,產品主打熟女塑身,寫文案和做律師很像,誇大優點、模糊缺點,也曾無法接受自己的作為,但久了也被同化。
男主角父親也是律師,他說「清白的當事人最可怕」,男主角就遇上一個。那位當事人召妓後不久,妓女就遇害,男主角說服他做認罪協商坐牢2年,事後才發現他是無辜的。男主角去探監才提出關鍵問題,對方口氣冰冷「為什麼之前你從不問我?」男主角把手貼在玻璃上,想來個監獄式握手,反被吐口水,身為讀者,我覺得口水就像吐在我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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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容易被表象牽著走,對社會底層產生偏見,但生命只給他們這麼多,叫他們如何選擇?另外,故事裡另一位當事人是上流社會人士,面對控訴一派無辜,其實他才是真兇,很諷刺,而他母親還處處偏袒,真是什麼樣的母親,養出什麼樣的兒子。雖然男主角一度受真兇威脅,必須替他打贏官司,結果男主角不但做到了,最後還陰他一招,結局寫得精彩又高明。
採訪╱呂愛慧 攝影╱黃天佑 【蘋果日報 2009年0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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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井樹:太好看 害我在速食店一坐8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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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2點,我帶《林肯律師》到速食店看,原本打算待幾個小時就離開,沒想到書一翻開就停不下來,抬頭才發現已經晚上10點!好看到讓人忘了時間。前1/5不太容易讀,因為角色多、英文名看起來很像。不過故事越後面越精采,當男主角懷疑自己被當事人「表」(被整)了,故事開始進入高潮,整段鬥智過程相當精采。男主角個性臭屁得要死,好像所有事都逃不出他掌心,讓我忍不住邊讀邊想「就看你怎麼玩下去!」男主角也是小說裡最不真實的角色,成就事情不只能力好,運氣也要好,這就是人生,但男主角卻像從未被擊倒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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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工作對立 絕對吵架
主角和妻子分別是辯護律師與檢察官,兩人話家常的內容很另類,妻子說:「親愛的,我今天把誰誰誰定罪了。」丈夫回答:「是喔,我讓誰誰誰無罪釋放了。」哈哈,這實在太有趣,若我和另一半工作敵對,感情應該維持不久,絕對會吵到不可開交!
採訪╱戴伊妏、攝影╱葉仁傑 【蘋果日報 2009年09月19日】
妝髮╱李明璟(Kamata Make-Up School)、李婉淑(HAPPY HA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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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陽(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執行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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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律師》一書的主角辯護律師麥克.海勒,自故事一開始就告訴讀者,「對,我就是那個你以為的討厭傢伙,趁人有難猛敲竹槓,遊走在法律條文的邊緣與灰色地帶、鼓動三寸不爛之舌為委託人開脫」云云。
這實在是太好太妙了,似乎正與多數讀者的刻板印象相同:律師就是這麼壞又令人愛,端看你站在什麼立場評斷他。就像周星馳主演電影《威龍闖天關》中的訟師宋世傑一樣,機靈滑溜的不得了,但觀眾還是喜歡他──喜歡的原因不光是全片採喜劇的表演方式,星爺的魅力或許占了一部分,但更重要的原因在於,我們知道他幫一個清白卻含冤受辱的婦人巧辯智答,他做的是讓我們安心、成功的話開心的一件事,是正義的化身,站在簡單二分法中對的那一塊。不過要是這位上門找律師喊冤的委託人,你還看不出清白與否呢?
作者麥可.康納利運用了推理小說這個類型的核心架構,不光是安排了待解的謎案,還順勢將上述這個困境丟給了讀者。「幹律師的最怕碰到清白的當事人。」對麥克.海勒來說,這是同為律師的父親留給他的金玉良言,他甚至在小說中坦承道,當一個清白的人站在我面前時,我其實是沒有能力去分辨的。因此,年輕多金的比佛利山不動產經紀人是否真的暴力傷害了一名女子,成了《林肯律師》的敘事主線,但在這條主線之外,用眾多副線刻劃出律師麥克.海勒的形象:他的機伶腦袋與便給口才頗像前述的宋世傑,從與委託人打交道的方式看出他內心的正義價值觀與律師工作間的摩擦找到平衡點,也可以從第一人稱的敘事架構中較全面理解歐美訴訟的理念邏輯。
如同麥可.康納利先前作品帶給讀者的許多感覺一樣,《林肯律師》依然保持這份熟悉感,諸如詳實的資料考證、用人性真實合理的反應而非作者意識來控制故事發展、鮮活的對白與多而不雜的敘事層次,使得整部作品既豐富又令人期待,這是一部讓人逐頁而讀、廢寢忘食的精采小說.多具有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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